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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電子人才應用發展推動計畫111年度人才培訓作業時程公告


發布日期:110-12-15
公告內容:

【公告】智慧電子人才應用發展推動計畫

111年度人才培訓作業時程公告

工業局智慧電子人才應用發展推動計畫因應產業發展跨足新興領域趨勢與人才缺口,優先培育高附加價值之關鍵技術與人才,提升產業人才質與量,強化產業實務人才培訓,促進就業並升級產業人才技術水準。

 111年度委託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受理人才培訓開班申請作業及籌組課程評議作業,申請內容及規範如下:

一、申請單位之資格條件:

()申請資格

ü 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公司機關

ü 中華民國登記有案之財/社團法人

ü 中華民國登記有案之公/私立學校

()財務健全且有良好之紀錄

ü 如為公司機關,淨值(股東權益)應為正值

ü 3年內未曾有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及未有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ü 非列為資策會拒絕往來廠商

()智慧電子人才培訓能量

ü 具備從事智慧電子人才培訓課程規劃與課程執行能力

二、申請應檢附之資料

()申請計畫函文(參考附件3)

()機關登記證明(*新單位請另繳基本資料調查表,參考附件4)

ü 公司檢附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ü 公立學校或機關檢附公函

ü 私立學校、財/社團法人檢附登記(立案)證書影本

(報稅報表

ü 最近1年「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影本

ü 公、私立學校等免稅機關請檢附免稅證明

(計畫摘要書(參考附件125)

ü 紙本資料一份(請參考附件範本,膠裝封面粉紅色)

ü 電子檔寄至iei@iii.org.tw

三、受理時程

110126()起開始受理收件至111111(),以交寄當日郵戳為憑

四、送件地點

()收件地址:「國立高雄科技大學」(824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

()收件人: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葉曉萍 副教授

()封面請標明「智慧電子人才應用發展推動計畫人才培訓開班申請文件」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執行單位: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附件:附件1_111年度計畫摘要書(養成班)mV2.doc
附件:附件2_111年度計畫摘要書(短期班)mV2.doc
附件:附件3_111年度計畫申請函稿.doc
附件:附件4_(新單位)開班單位基本資料調查表 v2.doc
附件:附件5_111年智慧電子人才應用發展推動計畫-公開說明會簡報.pdf